2011年9月26日
關愚謙
歐洲正在研究美國的陰謀論
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不知神州大地,今日是何年?
諸位聽眾,人在歐洲,只有通過親友的賀詞才知道中國的中秋節已經過去幾天了。不知你注意到當前北非的形勢沒有?利比亞總統卡達菲下落不明;西方國家慶祝利比亞戰爭勝利,紛紛到訪利比亞爭功,第一位去的是美國國務院代言人,他走在法國總統和英國首相的前面,引起歐洲媒體議論。美國支持利比亞反卡達菲縮在後頭,分贓的時候你第一個到;現在他們又大作敘利亞文章,支持反對派推翻不太聽話的現國王阿薩德;開羅民眾進行反以色列暴動。每件政治事件都讓你觸目驚心,這些都和美國脫不了關係。
到底誰是罪魁禍首
再加上911事件十周年,西方電視台一播再播飛機撞進紐約世貿中心雙子大樓的慘不忍睹畫面。人們愈看愈覺得,躲在山溝裏的拉登,會有如此大的能耐?
出乎意料,這次歐洲媒體已經不像十年前那樣,毫無分析地把矛頭對準阿拉伯人,有些文章在反思911事件的來龍去脈,並且提出,罪魁禍首到底是誰?是拉登和阿爾基達?還是美國?以色列?如果不是美英在二戰後1947年的聯合國大會上,用表決機器支持猶太復國主義,成立以色列國;如果不是以色列把百萬巴勒斯坦人趕出巴勒斯坦;如果不是以色列在美國的保護下,向阿拉伯世界屢次發動戰爭;如果不是阿拉伯大部分國家領導被美英等西方國家所利用;阿拉伯人的反美反以的民族情緒不會如此激烈。
一篇未具名的文章在歐洲德文的網頁上,重複披露「一個自殺者從世貿中心大廈百層樓上跳下自盡」的照片時寫到:
「當你在紐約、華盛頓為這雙子樓的近三千犧牲者靜默哀悼兩分鐘的時候,請你再為那些在布殊總統的命令進軍伊拉克而死的近十三萬伊拉克人而祈禱十三分鐘;請你再為在美國挑唆伊拉克薩達姆向伊朗發動戰爭而死的二十萬伊朗平民再祈禱二十分鐘;別忘了美國中情局曾經支持塔利班和俄羅斯軍隊在阿富汗開戰而死的十五萬阿富汗平民。
「還有別忘了,美國在越南戰爭、在朝鮮戰爭、在日本投下兩顆原子彈所造成的百萬人死亡所帶來的災難,你還要哀悼多少分鐘呢?
「還有……,1989年美國士兵在巴拿馬殺死兩萬無辜的無家可居的貧民,在封鎖伊拉克和古巴所造成的孩童與成人餓死,在干涉智利、阿根廷、烏拉圭、玻利維亞、瓜地馬拉、薩爾瓦多等等內政、反政府政變所死的貧民。
「那麼你們美國人要默哀多少分鐘呢?」
歐洲一個德國網站發表了美國Adam Haslett的文章《謊言太大,難以自圓其說》,怎麼辦呢?還不如讓他繼續謊下去吧。文章裏從一開始到最後,都在揭露美國政壇自克林頓時代就不正常。共和黨人把一個總統的私人事件,未經正當司法程式就捅到社會上,明明違反了憲法,給國會臉上抹灰。
小布殊在和美國民主黨戈爾競爭總統時,他明明獲得少數票,但美國大法官竟然可以裁決布殊勝利,一半以上的國民都表示懷疑。
到了911事件發生後,有許多難以自圓其說的疑點根本沒有解釋清楚,把陰謀都加在拉登頭上。Haslett寫到,一旦把許多人為的唯心主義的謊言揭穿,那麼美國的「世界形象」將徹底瓦解。
很多真相未公布
2004年小布殊再次當選總統簡直令人可笑。他的「牛仔好戰形象」竟然被拉登的「911事件是我指示的」自我吹噓不謀而合,構成一幅以假亂真的圖像。至今還有很多人、包括大陸中央電視台的主持人認為,「拉登指使的911事件,毋庸置疑」。
2011年9月21日15:55分Lukas Maritin在網站上發表了一遍已經被世人多次討論的統計數字。前言是:你們真的認為,911事件真的是阿拉伯恐怖分子造成,而紐約和華盛頓中央情報局毫不知情?世界上有幾億人士對這結論表示懷疑,認為這是一個大騙局。目前懷疑的人數還在增長中。他們都認為這是一個世界上最大的「陰謀」。那麼為什麼這個「陰謀論」會從巴格達到波士頓到柏林會那麼有市場呢?
結論很簡單,因為目前還沒有具體實例證實,它不是拉登的部下所為。至今據World Public Opinion Org.於2008年在7個國家對16063人做了一個抽樣調查,其結果是,九個國家多數人認為是拉登集團所為。
但是德國有四分之一的人認為是美國自己製造的。三分之一的土耳其人、百分之二十七的墨西哥人、百分之四十三的埃及人則認為是以色列所為。
目前這數字仍在波動中。德國人的懷疑數字也在降低中,但仍有百分之十五,也即一千二百萬人認為這是世界史上最大的陰謀案。超過二次大戰時的「珍珠港」陰謀案。
至於說,那些認為是拉登阿爾基達集團所做的人中,在美國有相當一部分人懷疑,美國中情局應該有所知。到了2010年,有絕大多數德國人認為,美國政府保留了很多真實性,未予公布。有的在改變了立場,認為自己被美國騙了。
德國羅斯托克大學媒體學教授John Seidler表示,目前對「陰謀論」的研究人數比過去的數字多了很多倍,有些人開始對「陰謀論」當做一個學術理論嶄新的話題。
Monday, September 26, 2011
Tuesday, September 6, 2011
是其是須識見 非其非有所本 - 林行止
2011年9月6日
林行止 林行止專欄
是其是須識見 非其非有所本
一、前朝的親中派系在回歸後當權得勢,成為特區政府的砥柱中流,可惜他們的心態,仍停留在「香港左仔」的境界,着着以靠攏北京意旨先行,以低下層社會欲求居次,沒有切實當家作主,當然不會以香港整體利益為首務,「兩制」意義因而大失,發揮不出應有的效應。
以爭取本土政治權益發展出來的泛民力量(請勿以造反甚至逢中必反派概括之),《基本法》原是他們賴以融入回歸後新體制的橋樑,亦是讓他們接受現實的支柱,可惜特區政府的權力機制和人事持續傾斜,並沒有隨「港人治港」生效而落實不同政見者有公平公正的參政機會,政府的政策取向更與多數受過西方價值觀感染的香港人大有距離,中產階級及年輕一輩(八十以後)對特區管治的反感日甚一日,昨天港大民意調查顯示港人對政府施政的不滿程度達二十年新高,為曾蔭權政府敲響警鐘。
建制派與泛民派的言文對壘,港英時期已然,只是於今尤烈,所以如此,皆因泛民有理說得清卻無法改動現制現狀分毫,這種情況,令當中的激進和少壯分子以「造反有理」的姿態,在若干公眾場合採取粗暴行動,不惜干擾社會秩序、阻撓議事程序甚至對「當事人」的「人身攻擊」,但如此魯莽,還有不少支持。為了「維穩」、為了「和諧」,警方遂動用更多人手、採取更為強硬的手段,以遏制「非法衝撞」的蔓延;警方這種反應,似是責無旁貸的舉措。而面對「刁民」「擾亂公安」,特區政府高官如唐英年和林瑞麟輩,擺出一副義正詞嚴的架勢,斥責「滋事分子」如不「依法行事」,便會「依法治罪」;可惜不僅高位與權威劃不上等號,反而彰顯了打擊力與反擊力成正比的規律,泛民愈「勇」警方愈「狠」的惡性循環由此形成,把香港治安推進了危險邊緣。以近例去周四「替補機制諮詢論壇」建制派及泛民派的「攻防戰」看,說香港已屆雙方若不知收斂便可能發生流血事件的臨界點,似不為過。
不滿現狀、反對特區政府的港人所以愈來愈多(所有決策官員的民望近日集體「插水」),揆其根本,在於多數港人的價值觀不受尊重,而不合理的「選舉制度」令權力結構失衡,加上對「外」望風承旨聽命於北京(及其在港代理人)對內「親疏有別」的《曾氏綜合政》與時並進,「病情」惡化,當局在施政上執法上明顯地向權力來源一邊倒,民怨民憤難紓且愈積愈深,香港愈來愈不和諧愈難管治,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實!
二、董建華以政壇新丁出掌特區,對政策的制訂與政務的推行,可說一籌莫展,不得不對能幹的港英遺臣陳方安生言聽計從;姑勿論這樣做的利弊,最低限度,當時的特區政府的確發揮了承先啟後的作用,港英管治香港的一套,而且是被京港一致認同與讚賞的一套(不然何來五十年不變)得以持續,是為香港安度政權交接過渡期的張本。港英的施政手段,現在看來,正誤皆有,惟其政策推行,不管內涵如何,莫不經過諸如行政局商議、立法局辯論三讀及作廣泛諮詢的包裝,董建華承其餘緒,在與陳方安生「合作」期內,其施政並未引致太大的社會衝擊,「英式包裝」與有功焉,不在話下。可惜董陳的工作關係迅速變質,這固可能是陳太功高震主,令北京以為她騎劫了其委任的治港領袖的權力,亦可能是北京為彰顯「英國人能中國人亦能」的民族自豪感而根本看不起英國的一套,結果陳太與董生都不能終任便相繼下台。
汲取了董建華突然失歡於北京的教訓,善於觀顏察色的曾蔭權遂反董道而行,上任之初為向北京示忠(實是愚忠),竟宣稱要行「親疏有別」之政,令內部分化加劇,可惜被「親」的建制派無論在理論或實踐俱不成氣候,而被「疏」的泛民派前無去處後無退路,有如被逼走上絕路,為求生便只有愈「戰」愈「勇」(粗暴),盡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本色,香港政事於是亂成一團,連不能說不慷慨的「每名成年港人派六千元」的「善政」,亦好事變壞事;令人擔憂甚且憂懼的是,在曾氏任內,建制派與泛民派不管在政壇上以至社會論壇上,只見對立而無對話!
靜觀這場「亂政」的發展,真的應了那句俗話俚語:「好佬怕爛佬、爛佬怕潑婦。」在建制權威淪落政府威信蕩然的情形下,群眾活動紊亂失序,長此下去,可能對香港的經濟地位帶來負面影響;警方此時強化控制社會秩序的手段和警力,無可厚非,但如此一來,是否等於香港不再「講理」而欲以「大石壓死蟹」式的「動武」求和諧?筆者沒有答案,僅知迄今為止,警力尚未達令崇尚自由習慣法治的泛民派「不戰而降」的地步,「潑婦怕差佬」仍是遙不可即的目標。
香港警察曾冠上「皇冠」,可知是一支健全的、在必要時有能力「維穩」的精銳「制服部隊」,這意味在有需要時,警力足以令「街頭示威」歸於平寂,問題是不知香港為此要付出多少代價;當局尤其是北京當局最不願見的代價是摧毀投資者對香港是投資(機)樂園的信心。回歸十四年,香港作為中國對外窗口的政經作用未變,換句話說,香港在中國現階段的政治發展中仍有利用價值*,這正是何以中國一而再對香港「送大禮」的底因。換句話說,「送大禮」是互惠的,試看內地經濟條件比香港更差更需要「禮物」的地區多的是,何以中央獨鍾情於香港?說穿了真是一文不值。
這裏引出一個大問題,警方若以為絕不手軟地平息「街頭示威」,營造和諧之局,有利經濟發展進而可令中國受惠,那便大錯特錯,因為以高壓手段把抗議之聲以至抗爭行動壓下去,是政權變質的先兆,投資者特別是肩負「普世價值」的西方國家投資者,必會考慮相繼退出而非投入,到頭來香港對中國的作用會消失!「街頭示威」當然不可鼓勵,但如何把之控制在活躍而不影響商業運作及正常生活秩序,即盡可能以圓通懷柔的手法平息民憤而不是以強硬手段把泛民逼入死胡同,是警方的重大課題。
三、「八一八香港大學事件」,警方以罕見的強悍態度和手段,令李克強副總理只看到「美好和諧」亦即「歌功頌德」的一面,卻揭示了警方有為保護政要不惜破壞香港自由傳統的存心與決心,而內地「護駕」的保安人員混迹港警之中或港警全面引進內地的保安手法,從「記者只能遠遠看一堆黑影(黑衣人)簇擁着李克強」(昨天本報林天悟文),上面的推測應屬實。外國政要訪港,保安人員都會隨行,一九九八年七月美國克林頓總統赴中國進行國事訪問,「順便」來港,當時便帶來四百多名特工隨員,但香港警方努力周旋、據理力爭,令美方不得不同意以不讓香港市民感到不安的方式保護總統,這四百多名保安人員全部「隱形」,港人親目及電視所見的都是港警。雖然京官不是「外國政要」,惟此次李副總理訪港,陪同的國安特工人員數以百計,這是國家的規定,只有名義上「高度自治」的特區政府當然無力反對亦不敢說不,因此才會形成港警兇神惡煞扼殺打壓示威自由的行動,亦令人覺得港警的任務已從保安(保赤安民)質變成保鑣,也可說是從保人道退化至侵人權,為了保護要人,即使破壞社會安寧甚至滋擾港人自由活動亦在所不惜。保安局變成總鑣局,是自由香港淪落的第一步!
保護李副總理引起的連串爭論,本是有知無不言傳統的香港社會常見之象,但「正反」雙方似乎都有所偏執,均以為「真理在我」,非要「對方」人頭落地不可。這種發展大可不必,以有關各方都各盡本份而已;雖然警方誠惶誠恐、動作過火,而香港大學「見大人則拜之」,忘卻本份、有失斯文,惟均罪不至「死」。筆者希望各方能擺事實,分析「過在哪裏」而不是「誰要負過」,如此才能從抗爭過程中獲得教訓、總結經驗,為未來更好地在不驚動港人的情形下妥善地安全地保護勢必陸續訪港的各國政要!
*據昨天王友金教授在本報大作的總結,香港對中國有用的優勢,包括「中港窗口平台、國際金融中心、貿易航運中心橋樑、服務業比重大種類全水準高、法律制度完備、資金充裕、資訊發達及人才薈萃等等」。
林行止 林行止專欄
是其是須識見 非其非有所本
一、前朝的親中派系在回歸後當權得勢,成為特區政府的砥柱中流,可惜他們的心態,仍停留在「香港左仔」的境界,着着以靠攏北京意旨先行,以低下層社會欲求居次,沒有切實當家作主,當然不會以香港整體利益為首務,「兩制」意義因而大失,發揮不出應有的效應。
以爭取本土政治權益發展出來的泛民力量(請勿以造反甚至逢中必反派概括之),《基本法》原是他們賴以融入回歸後新體制的橋樑,亦是讓他們接受現實的支柱,可惜特區政府的權力機制和人事持續傾斜,並沒有隨「港人治港」生效而落實不同政見者有公平公正的參政機會,政府的政策取向更與多數受過西方價值觀感染的香港人大有距離,中產階級及年輕一輩(八十以後)對特區管治的反感日甚一日,昨天港大民意調查顯示港人對政府施政的不滿程度達二十年新高,為曾蔭權政府敲響警鐘。
建制派與泛民派的言文對壘,港英時期已然,只是於今尤烈,所以如此,皆因泛民有理說得清卻無法改動現制現狀分毫,這種情況,令當中的激進和少壯分子以「造反有理」的姿態,在若干公眾場合採取粗暴行動,不惜干擾社會秩序、阻撓議事程序甚至對「當事人」的「人身攻擊」,但如此魯莽,還有不少支持。為了「維穩」、為了「和諧」,警方遂動用更多人手、採取更為強硬的手段,以遏制「非法衝撞」的蔓延;警方這種反應,似是責無旁貸的舉措。而面對「刁民」「擾亂公安」,特區政府高官如唐英年和林瑞麟輩,擺出一副義正詞嚴的架勢,斥責「滋事分子」如不「依法行事」,便會「依法治罪」;可惜不僅高位與權威劃不上等號,反而彰顯了打擊力與反擊力成正比的規律,泛民愈「勇」警方愈「狠」的惡性循環由此形成,把香港治安推進了危險邊緣。以近例去周四「替補機制諮詢論壇」建制派及泛民派的「攻防戰」看,說香港已屆雙方若不知收斂便可能發生流血事件的臨界點,似不為過。
不滿現狀、反對特區政府的港人所以愈來愈多(所有決策官員的民望近日集體「插水」),揆其根本,在於多數港人的價值觀不受尊重,而不合理的「選舉制度」令權力結構失衡,加上對「外」望風承旨聽命於北京(及其在港代理人)對內「親疏有別」的《曾氏綜合政》與時並進,「病情」惡化,當局在施政上執法上明顯地向權力來源一邊倒,民怨民憤難紓且愈積愈深,香港愈來愈不和諧愈難管治,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實!
二、董建華以政壇新丁出掌特區,對政策的制訂與政務的推行,可說一籌莫展,不得不對能幹的港英遺臣陳方安生言聽計從;姑勿論這樣做的利弊,最低限度,當時的特區政府的確發揮了承先啟後的作用,港英管治香港的一套,而且是被京港一致認同與讚賞的一套(不然何來五十年不變)得以持續,是為香港安度政權交接過渡期的張本。港英的施政手段,現在看來,正誤皆有,惟其政策推行,不管內涵如何,莫不經過諸如行政局商議、立法局辯論三讀及作廣泛諮詢的包裝,董建華承其餘緒,在與陳方安生「合作」期內,其施政並未引致太大的社會衝擊,「英式包裝」與有功焉,不在話下。可惜董陳的工作關係迅速變質,這固可能是陳太功高震主,令北京以為她騎劫了其委任的治港領袖的權力,亦可能是北京為彰顯「英國人能中國人亦能」的民族自豪感而根本看不起英國的一套,結果陳太與董生都不能終任便相繼下台。
汲取了董建華突然失歡於北京的教訓,善於觀顏察色的曾蔭權遂反董道而行,上任之初為向北京示忠(實是愚忠),竟宣稱要行「親疏有別」之政,令內部分化加劇,可惜被「親」的建制派無論在理論或實踐俱不成氣候,而被「疏」的泛民派前無去處後無退路,有如被逼走上絕路,為求生便只有愈「戰」愈「勇」(粗暴),盡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本色,香港政事於是亂成一團,連不能說不慷慨的「每名成年港人派六千元」的「善政」,亦好事變壞事;令人擔憂甚且憂懼的是,在曾氏任內,建制派與泛民派不管在政壇上以至社會論壇上,只見對立而無對話!
靜觀這場「亂政」的發展,真的應了那句俗話俚語:「好佬怕爛佬、爛佬怕潑婦。」在建制權威淪落政府威信蕩然的情形下,群眾活動紊亂失序,長此下去,可能對香港的經濟地位帶來負面影響;警方此時強化控制社會秩序的手段和警力,無可厚非,但如此一來,是否等於香港不再「講理」而欲以「大石壓死蟹」式的「動武」求和諧?筆者沒有答案,僅知迄今為止,警力尚未達令崇尚自由習慣法治的泛民派「不戰而降」的地步,「潑婦怕差佬」仍是遙不可即的目標。
香港警察曾冠上「皇冠」,可知是一支健全的、在必要時有能力「維穩」的精銳「制服部隊」,這意味在有需要時,警力足以令「街頭示威」歸於平寂,問題是不知香港為此要付出多少代價;當局尤其是北京當局最不願見的代價是摧毀投資者對香港是投資(機)樂園的信心。回歸十四年,香港作為中國對外窗口的政經作用未變,換句話說,香港在中國現階段的政治發展中仍有利用價值*,這正是何以中國一而再對香港「送大禮」的底因。換句話說,「送大禮」是互惠的,試看內地經濟條件比香港更差更需要「禮物」的地區多的是,何以中央獨鍾情於香港?說穿了真是一文不值。
這裏引出一個大問題,警方若以為絕不手軟地平息「街頭示威」,營造和諧之局,有利經濟發展進而可令中國受惠,那便大錯特錯,因為以高壓手段把抗議之聲以至抗爭行動壓下去,是政權變質的先兆,投資者特別是肩負「普世價值」的西方國家投資者,必會考慮相繼退出而非投入,到頭來香港對中國的作用會消失!「街頭示威」當然不可鼓勵,但如何把之控制在活躍而不影響商業運作及正常生活秩序,即盡可能以圓通懷柔的手法平息民憤而不是以強硬手段把泛民逼入死胡同,是警方的重大課題。
三、「八一八香港大學事件」,警方以罕見的強悍態度和手段,令李克強副總理只看到「美好和諧」亦即「歌功頌德」的一面,卻揭示了警方有為保護政要不惜破壞香港自由傳統的存心與決心,而內地「護駕」的保安人員混迹港警之中或港警全面引進內地的保安手法,從「記者只能遠遠看一堆黑影(黑衣人)簇擁着李克強」(昨天本報林天悟文),上面的推測應屬實。外國政要訪港,保安人員都會隨行,一九九八年七月美國克林頓總統赴中國進行國事訪問,「順便」來港,當時便帶來四百多名特工隨員,但香港警方努力周旋、據理力爭,令美方不得不同意以不讓香港市民感到不安的方式保護總統,這四百多名保安人員全部「隱形」,港人親目及電視所見的都是港警。雖然京官不是「外國政要」,惟此次李副總理訪港,陪同的國安特工人員數以百計,這是國家的規定,只有名義上「高度自治」的特區政府當然無力反對亦不敢說不,因此才會形成港警兇神惡煞扼殺打壓示威自由的行動,亦令人覺得港警的任務已從保安(保赤安民)質變成保鑣,也可說是從保人道退化至侵人權,為了保護要人,即使破壞社會安寧甚至滋擾港人自由活動亦在所不惜。保安局變成總鑣局,是自由香港淪落的第一步!
保護李副總理引起的連串爭論,本是有知無不言傳統的香港社會常見之象,但「正反」雙方似乎都有所偏執,均以為「真理在我」,非要「對方」人頭落地不可。這種發展大可不必,以有關各方都各盡本份而已;雖然警方誠惶誠恐、動作過火,而香港大學「見大人則拜之」,忘卻本份、有失斯文,惟均罪不至「死」。筆者希望各方能擺事實,分析「過在哪裏」而不是「誰要負過」,如此才能從抗爭過程中獲得教訓、總結經驗,為未來更好地在不驚動港人的情形下妥善地安全地保護勢必陸續訪港的各國政要!
*據昨天王友金教授在本報大作的總結,香港對中國有用的優勢,包括「中港窗口平台、國際金融中心、貿易航運中心橋樑、服務業比重大種類全水準高、法律制度完備、資金充裕、資訊發達及人才薈萃等等」。
Friday, September 2, 2011
學術自由幾錢斤? - 練乙錚
2011年9月2日
練乙錚
學術自由幾錢斤?
幾乎整個夏天都在加國省親,享盡勝景與天倫,少有餘暇兼顧社會事物。8月底回到日本,又是新學期的開始,本想安頓一下之後,就一年多以來所見所聞,寫一些關於日本特別是日本大學教育的文章,不意只個多月,香港已經發生幾起大事,而碰巧最新事件便直接和大學有關,於是文章改為借事論理,談論「大學教育所為何事」,以期更有針對性;至於關於日本的東西,包括我是怎麼會到日本大學教書的,雖然有趣,都暫且少提。
大學,尤其頭牌大學,最能集中反映一個社會的價值觀念,並且包含着、推動着這些價值觀念的昇華。於是,什麽質地的社會便有什麽模樣的大學,一一對應,無一例外。看中國,就看北大清華復旦南開;看美國,就看哈佛芝大麻工威廉斯,觀一葉而知天下。不過,更重要的是,一個社會今天有什麼模樣的大學,這個社會便有什麽質地的未來。道理很簡單,恰如英國大詩人W. Wordsworth說的 「the child is father of the man」。故此,革命者取得政權之前一定要滲透大學,之後還一定要顛覆大學,不然不能改造社會,鞏固統治(滲透和顛覆,用在這裏是中性詞)。
九七前後,香港的大學裏,一眾校長副校長陸續當上政協,開始接受黨的領導,就是一個顛覆過程,按理本是必然,無可避免。不過,港大徐立之,當了好幾年校長還不曾進政協,想不是北京知難而願待,便是徐頂住了壓力吸引力。因此,對徐校長最近的道歉和承諾之真切,我們實在沒有什麼深刻的理由去懷疑。李克強訪港到港大,給足面子、好處,往後還會通過各種管道發功;這個多回合統戰博弈,就看徐校長以後怎麼玩。
歸根到底,是要看面子和好處能不能換取核心價值裏頭的自主、自由,一如近年北京和港人之間、乃至北京與台北之間不斷進行的更大更基本的博弈。李克強的大禮送商家,小禮送大學,弈中有弈,性質都一樣。
校長真切 毋須懷疑
北京的的革命唯物論者認為,國家強大就是一切(低一層次,穩定就是一切;大陸還有很多這樣的壓倒性「一切」)。大的看,鄧小平認為,殺人數百幾千,換二十年穩定發展,划算;近點看,曾德成認為,北京的大禮重要,港大學生權利比之微不足道,以大換小,值得,唔換就笨。出發點都是一樣:物質貴於精神,特別是某些源自西方的精神。
然而,就算是從國家利益出發,這種觀點也是短視的,長遠不利發展。今天就和大家討論學術自由對社會國家的重要性,從簡單歷史事例談起,以說明如下要旨:對港大的一點微弱香火,當權者無論是學術領導人、中央和特區政府高官,都應該無限珍惜。
嚴格的學術自由觀念源於西歐,雖然古代中國和印度曾有類似的觀點提出過、實踐過,並有人為之抗爭、犧牲。神權時代和專制帝制一樣,無學術自由可言,異端分子可被追殺、燒死;故歐洲要晚至十六世紀基督新教出現之後,有了多元思想信仰的可能性,對思想自由、學術自由的追求才日漸浮現。這種追求,很自然比較集中出現在啟蒙時代的荷蘭、日爾曼等地,造就了在萊登(Leiden)、歌丁根(Goettingen)、柏林(Berlin)等地的幾所大學的學術重鎮地位,其中尤以歌丁根大學的正反經驗值得細看。
歌丁根大學全名是喬治.奧古斯丁.歌丁根大學,是英皇喬治二世(名為喬治.奧古斯丁)特別為彰顯學術自由原則於1734年設立的;歌丁根是他的祖父在日爾曼的領地。德國的大學,為什麼是英皇設立的呢?原來當時的歐洲,泰半還是神聖羅馬帝國天下,不過帝國幾乎已經到了末期,喬治二世屬於日爾曼漢諾伐家族血統,此家族通過神聖羅馬帝國的落日餘暉統治英國凡六代二百年(1701-1901),喬治二世是其中第三代,也是最後一位非英國土地出生的英皇;他還是神聖羅馬帝國推委會成員(prince-elector),有權推舉帝國首領,地位非常顯赫。
學者雲集 人才輩出
按學術自由大原則成立的歌丁根大學,馬上吸引了大批歐洲一流學者前來教研,人才濟濟光華奪目,所以從一開始,它在日爾曼的大學當中,便名列前茅,而幾十年之後、十九世紀初,已上升為歐洲頂級大學,慕名而來學習的年輕人,後來成就大事業的,不計其數,大家耳熟能詳的,僅政治家便包括法國的拿破崙、德國的俾斯麥、奧國的密特涅、中國的朱德(後者曾在民國時期以勤工儉學身份在歌丁根就讀,此事筆者於十多年前的一篇《信報》文章介紹過)。
其他學科的學生還包括哲學家叔本華、哈貝馬斯、詩人海涅、社會學家韋伯、銀行家J.P.摩根、原子彈之父歐平海默、上一任德國總理施羅德 (G. Schroeder)、生化學家克里布斯(Hans A. Krebs,1953年醫學諾獎得主,細胞學中的Krebs cycle 發現者,上過大學基礎生化課的,都知道他的貢獻)、語言學家兼教育家洪堡特(W. von Humboldt,1810年創辦柏林大學;柏大於1949年改名為柏林洪堡特大學,未幾分裂出柏林自由大學,分屬當年的東、西德,其與學術自由的瓜葛,更是一部血淚史,不過那該是另一篇文章的內容)。歌大成就非凡的學生,簡直不可勝數。
歌大地位 無可比擬
今天的歌丁根大學以文史哲出名,延續了它設立初年在法律學領域建立起的無可比擬的領導地位;但是,不可不知,它在數學和物理學方面的總體成就,在近世科學史中,沒有別的大學比它更出色、更浪漫!號稱史上最偉大數學家高斯(Carl Friedrich Gauss,也是物理學、天文學史上巨星),長期在歌丁根任教,光是簡介他在不同領域作出開拓性的研究成果,便可寫一本書;他教出的學生包括Riemann、Cantor、Dirichlet、Moebius、Kirchkoff……,這些名字,本科唸數理的人無一不知。
十九世紀末,數學大師希爾伯特(David Hilbert)坐鎮歌丁根,歌大續執世界數學界牛耳;希氏於1900年提出的二十三道難題,百多年來世界上無數一流數學家甘願為之奮鬥終身,包括國人熟知的丘成桐、項武義、陳景潤。
物理學方面,十九世紀末的歌丁根,開始滙集原子核子物理人才,不到二十年,便成為此當年顯學的世界中心(那時美國在物理學界還未入流),泰斗雲集包括費米(李政道、楊振寧的老師)、海森堡(發現「測不準原理」)、泰勒(氫彈之父)、保利(提出保利排他律,現代化學奠基者)、狄拉克(提出「反物質」存在說,1932年實驗證明正確)、普朗克(量子論開山祖、定義普朗克常數,宇宙五大基本常數之一)……。歌大在科學方面的成就非凡,其教研人員和學生合共獲得四十五個諾貝爾獎,最大部分是於二十世紀前半期在物理學方面取得的。
歌丁根學術氣氛濃厚,科學史家 Robert Jungk 寫的Heller Als Tausend Sonnen(1956,英譯Brighter Than A Thousand Suns,台灣中譯《光芒萬丈》)記述歌丁根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光景,有一段寫該鎮大學旁邊的酒吧,多是歌大學生光顧,一到晚上,學生到那兒一面喝酒一面論學,粉筆在餐桌面上記心得、做推導,寫上密密麻麻的字句、方程式,最後喝個酩酊大醉;打烊之後,店小二都不敢抹桌子,因為第二天晚上學生來了,要看前一晚寫過的,然後寫上新的;不知多少重大學術發現、創新,便是在酒吧桌上寫下、產生。酒吧如此,校園不必說。
學術自由 豈能受制
學術氣氛靠學術自由支撐。歌丁根好景不常,曾經兩度遭劫,頭一次發生在1837年。當時的漢諾伐王Ernest Augustus一世,也就是大學創辦人的孫子,竟試圖把爺爺當年開創的事業砸個稀巴爛,撕毀大學憲章,解僱公開反對他的七位教授,當中還包括威廉.格林和雅各.格林,就是寫格林童話的那兩位。事件嚴重打擊校譽,歐洲各地來的學生大量因此流失。
然而,第二次的打擊更要命,那就是1933年希特拉搞的「反猶太物理學」大清洗,主要對象是愛恩斯坦等猶太裔物理數學權威。大師掃地出門,性命不保,只得離開德國遠走高飛,大部分去了美國,後者馬上成為物理數學第一強國,直至今天。當時從歌丁根出走的,包括氫彈之父泰勒;三位元物理學諾獎得主Max Born、James Franck和Eugene Wigner;數學家Emmy Noether及Richard Courant。
Noether研究抽象代數,愛恩斯坦說她是史上最優秀女數學家,有重要定理傳世。她在歌丁根指導的博士生包括中國數學家曾炯之;曾氏在抽象代數領域有重要成果,是為曾定理(Tsen's Theorem,1933),可惜他回國後英年早逝,1940年四十三歲時去世。Courant到美國後,任教紐約大學,學校以他的名義設立應用數學研究所,是為大名鼎鼎的Courant Institute,枝葉遠播,前香港浸大數學系教授吳士駒便是此所出身。
經此一劫,歌丁根大學風流雲散,雖然今天多方面回復一流水準,但黃金時代已過,難與昔日匹比,近年在某份排名榜上,只排到四十多。無他,希特拉打壓學術自由之過也。(大學排名榜很多不同。維琪資料:若按師生取得諾獎的次數,現時哥倫比亞大學以96次排第一,跟着是劍橋(88)、芝大(85)…、歌丁根(45),排十二;不少數字還有爭議。今年剛發表的《時代》世界大學排名榜,依次是哈佛、加州理工(Caltech)、麻省理工(MIT)…;哥倫比亞排十八,香港大學二十一,歌丁根(四十三)。
對國人來說,歌丁根大學值得一提的,還有它的威廉皇流體力學研究所(後改稱普朗克動力學及自控研究所)。此所1925年成立,首任所長是Ludwig Prandtl,他在歌丁根的最得意門生便是馮卡門(Theodore von Karman),即錢學森在美國求學時的恩師。馮氏乃猶太裔匈牙利人,也是三十年代受希特拉迫害、避走美國的科學家之一。大家記得,2009年錢學森臨終之際,特意向探望他的溫總說:遺憾中國還未能有一所一流大學。筆者推想,錢老當時心中嚮往的一流大學,除了他早年在美國唸書、教研的麻省理工、加州理工之外,一定還想起恩師馮卡門背後那生於自由的歌丁根。
國家強大靠學術,學術發展賴自由。上月發生在香港大學的極壞事,令人不寒而慄。今天,整個中國大陸上的學術自由香火,就只剩下香港特區裏的一丁半點。一國兩制之下,善莫大焉。關心國家民族前途的人,能不齊心保護它?
徐立之校長,你得義無反顧。李克強先生,你要好自為之。
《信報》特約評論員
練乙錚
學術自由幾錢斤?
幾乎整個夏天都在加國省親,享盡勝景與天倫,少有餘暇兼顧社會事物。8月底回到日本,又是新學期的開始,本想安頓一下之後,就一年多以來所見所聞,寫一些關於日本特別是日本大學教育的文章,不意只個多月,香港已經發生幾起大事,而碰巧最新事件便直接和大學有關,於是文章改為借事論理,談論「大學教育所為何事」,以期更有針對性;至於關於日本的東西,包括我是怎麼會到日本大學教書的,雖然有趣,都暫且少提。
大學,尤其頭牌大學,最能集中反映一個社會的價值觀念,並且包含着、推動着這些價值觀念的昇華。於是,什麽質地的社會便有什麽模樣的大學,一一對應,無一例外。看中國,就看北大清華復旦南開;看美國,就看哈佛芝大麻工威廉斯,觀一葉而知天下。不過,更重要的是,一個社會今天有什麼模樣的大學,這個社會便有什麽質地的未來。道理很簡單,恰如英國大詩人W. Wordsworth說的 「the child is father of the man」。故此,革命者取得政權之前一定要滲透大學,之後還一定要顛覆大學,不然不能改造社會,鞏固統治(滲透和顛覆,用在這裏是中性詞)。
九七前後,香港的大學裏,一眾校長副校長陸續當上政協,開始接受黨的領導,就是一個顛覆過程,按理本是必然,無可避免。不過,港大徐立之,當了好幾年校長還不曾進政協,想不是北京知難而願待,便是徐頂住了壓力吸引力。因此,對徐校長最近的道歉和承諾之真切,我們實在沒有什麼深刻的理由去懷疑。李克強訪港到港大,給足面子、好處,往後還會通過各種管道發功;這個多回合統戰博弈,就看徐校長以後怎麼玩。
歸根到底,是要看面子和好處能不能換取核心價值裏頭的自主、自由,一如近年北京和港人之間、乃至北京與台北之間不斷進行的更大更基本的博弈。李克強的大禮送商家,小禮送大學,弈中有弈,性質都一樣。
校長真切 毋須懷疑
北京的的革命唯物論者認為,國家強大就是一切(低一層次,穩定就是一切;大陸還有很多這樣的壓倒性「一切」)。大的看,鄧小平認為,殺人數百幾千,換二十年穩定發展,划算;近點看,曾德成認為,北京的大禮重要,港大學生權利比之微不足道,以大換小,值得,唔換就笨。出發點都是一樣:物質貴於精神,特別是某些源自西方的精神。
然而,就算是從國家利益出發,這種觀點也是短視的,長遠不利發展。今天就和大家討論學術自由對社會國家的重要性,從簡單歷史事例談起,以說明如下要旨:對港大的一點微弱香火,當權者無論是學術領導人、中央和特區政府高官,都應該無限珍惜。
嚴格的學術自由觀念源於西歐,雖然古代中國和印度曾有類似的觀點提出過、實踐過,並有人為之抗爭、犧牲。神權時代和專制帝制一樣,無學術自由可言,異端分子可被追殺、燒死;故歐洲要晚至十六世紀基督新教出現之後,有了多元思想信仰的可能性,對思想自由、學術自由的追求才日漸浮現。這種追求,很自然比較集中出現在啟蒙時代的荷蘭、日爾曼等地,造就了在萊登(Leiden)、歌丁根(Goettingen)、柏林(Berlin)等地的幾所大學的學術重鎮地位,其中尤以歌丁根大學的正反經驗值得細看。
歌丁根大學全名是喬治.奧古斯丁.歌丁根大學,是英皇喬治二世(名為喬治.奧古斯丁)特別為彰顯學術自由原則於1734年設立的;歌丁根是他的祖父在日爾曼的領地。德國的大學,為什麼是英皇設立的呢?原來當時的歐洲,泰半還是神聖羅馬帝國天下,不過帝國幾乎已經到了末期,喬治二世屬於日爾曼漢諾伐家族血統,此家族通過神聖羅馬帝國的落日餘暉統治英國凡六代二百年(1701-1901),喬治二世是其中第三代,也是最後一位非英國土地出生的英皇;他還是神聖羅馬帝國推委會成員(prince-elector),有權推舉帝國首領,地位非常顯赫。
學者雲集 人才輩出
按學術自由大原則成立的歌丁根大學,馬上吸引了大批歐洲一流學者前來教研,人才濟濟光華奪目,所以從一開始,它在日爾曼的大學當中,便名列前茅,而幾十年之後、十九世紀初,已上升為歐洲頂級大學,慕名而來學習的年輕人,後來成就大事業的,不計其數,大家耳熟能詳的,僅政治家便包括法國的拿破崙、德國的俾斯麥、奧國的密特涅、中國的朱德(後者曾在民國時期以勤工儉學身份在歌丁根就讀,此事筆者於十多年前的一篇《信報》文章介紹過)。
其他學科的學生還包括哲學家叔本華、哈貝馬斯、詩人海涅、社會學家韋伯、銀行家J.P.摩根、原子彈之父歐平海默、上一任德國總理施羅德 (G. Schroeder)、生化學家克里布斯(Hans A. Krebs,1953年醫學諾獎得主,細胞學中的Krebs cycle 發現者,上過大學基礎生化課的,都知道他的貢獻)、語言學家兼教育家洪堡特(W. von Humboldt,1810年創辦柏林大學;柏大於1949年改名為柏林洪堡特大學,未幾分裂出柏林自由大學,分屬當年的東、西德,其與學術自由的瓜葛,更是一部血淚史,不過那該是另一篇文章的內容)。歌大成就非凡的學生,簡直不可勝數。
歌大地位 無可比擬
今天的歌丁根大學以文史哲出名,延續了它設立初年在法律學領域建立起的無可比擬的領導地位;但是,不可不知,它在數學和物理學方面的總體成就,在近世科學史中,沒有別的大學比它更出色、更浪漫!號稱史上最偉大數學家高斯(Carl Friedrich Gauss,也是物理學、天文學史上巨星),長期在歌丁根任教,光是簡介他在不同領域作出開拓性的研究成果,便可寫一本書;他教出的學生包括Riemann、Cantor、Dirichlet、Moebius、Kirchkoff……,這些名字,本科唸數理的人無一不知。
十九世紀末,數學大師希爾伯特(David Hilbert)坐鎮歌丁根,歌大續執世界數學界牛耳;希氏於1900年提出的二十三道難題,百多年來世界上無數一流數學家甘願為之奮鬥終身,包括國人熟知的丘成桐、項武義、陳景潤。
物理學方面,十九世紀末的歌丁根,開始滙集原子核子物理人才,不到二十年,便成為此當年顯學的世界中心(那時美國在物理學界還未入流),泰斗雲集包括費米(李政道、楊振寧的老師)、海森堡(發現「測不準原理」)、泰勒(氫彈之父)、保利(提出保利排他律,現代化學奠基者)、狄拉克(提出「反物質」存在說,1932年實驗證明正確)、普朗克(量子論開山祖、定義普朗克常數,宇宙五大基本常數之一)……。歌大在科學方面的成就非凡,其教研人員和學生合共獲得四十五個諾貝爾獎,最大部分是於二十世紀前半期在物理學方面取得的。
歌丁根學術氣氛濃厚,科學史家 Robert Jungk 寫的Heller Als Tausend Sonnen(1956,英譯Brighter Than A Thousand Suns,台灣中譯《光芒萬丈》)記述歌丁根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光景,有一段寫該鎮大學旁邊的酒吧,多是歌大學生光顧,一到晚上,學生到那兒一面喝酒一面論學,粉筆在餐桌面上記心得、做推導,寫上密密麻麻的字句、方程式,最後喝個酩酊大醉;打烊之後,店小二都不敢抹桌子,因為第二天晚上學生來了,要看前一晚寫過的,然後寫上新的;不知多少重大學術發現、創新,便是在酒吧桌上寫下、產生。酒吧如此,校園不必說。
學術自由 豈能受制
學術氣氛靠學術自由支撐。歌丁根好景不常,曾經兩度遭劫,頭一次發生在1837年。當時的漢諾伐王Ernest Augustus一世,也就是大學創辦人的孫子,竟試圖把爺爺當年開創的事業砸個稀巴爛,撕毀大學憲章,解僱公開反對他的七位教授,當中還包括威廉.格林和雅各.格林,就是寫格林童話的那兩位。事件嚴重打擊校譽,歐洲各地來的學生大量因此流失。
然而,第二次的打擊更要命,那就是1933年希特拉搞的「反猶太物理學」大清洗,主要對象是愛恩斯坦等猶太裔物理數學權威。大師掃地出門,性命不保,只得離開德國遠走高飛,大部分去了美國,後者馬上成為物理數學第一強國,直至今天。當時從歌丁根出走的,包括氫彈之父泰勒;三位元物理學諾獎得主Max Born、James Franck和Eugene Wigner;數學家Emmy Noether及Richard Courant。
Noether研究抽象代數,愛恩斯坦說她是史上最優秀女數學家,有重要定理傳世。她在歌丁根指導的博士生包括中國數學家曾炯之;曾氏在抽象代數領域有重要成果,是為曾定理(Tsen's Theorem,1933),可惜他回國後英年早逝,1940年四十三歲時去世。Courant到美國後,任教紐約大學,學校以他的名義設立應用數學研究所,是為大名鼎鼎的Courant Institute,枝葉遠播,前香港浸大數學系教授吳士駒便是此所出身。
經此一劫,歌丁根大學風流雲散,雖然今天多方面回復一流水準,但黃金時代已過,難與昔日匹比,近年在某份排名榜上,只排到四十多。無他,希特拉打壓學術自由之過也。(大學排名榜很多不同。維琪資料:若按師生取得諾獎的次數,現時哥倫比亞大學以96次排第一,跟着是劍橋(88)、芝大(85)…、歌丁根(45),排十二;不少數字還有爭議。今年剛發表的《時代》世界大學排名榜,依次是哈佛、加州理工(Caltech)、麻省理工(MIT)…;哥倫比亞排十八,香港大學二十一,歌丁根(四十三)。
對國人來說,歌丁根大學值得一提的,還有它的威廉皇流體力學研究所(後改稱普朗克動力學及自控研究所)。此所1925年成立,首任所長是Ludwig Prandtl,他在歌丁根的最得意門生便是馮卡門(Theodore von Karman),即錢學森在美國求學時的恩師。馮氏乃猶太裔匈牙利人,也是三十年代受希特拉迫害、避走美國的科學家之一。大家記得,2009年錢學森臨終之際,特意向探望他的溫總說:遺憾中國還未能有一所一流大學。筆者推想,錢老當時心中嚮往的一流大學,除了他早年在美國唸書、教研的麻省理工、加州理工之外,一定還想起恩師馮卡門背後那生於自由的歌丁根。
國家強大靠學術,學術發展賴自由。上月發生在香港大學的極壞事,令人不寒而慄。今天,整個中國大陸上的學術自由香火,就只剩下香港特區裏的一丁半點。一國兩制之下,善莫大焉。關心國家民族前途的人,能不齊心保護它?
徐立之校長,你得義無反顧。李克強先生,你要好自為之。
《信報》特約評論員
Friday, June 24, 2011
治港京官有這個憂患意識嗎?- 練乙錚
2011年6月24日
練乙錚
治港京官有這個憂患意識嗎?
王光亞訪港,表現還可以,那半句善意提點話 ——「香港人要有憂患意識」,也與十多年前董建華在施政報告裏說的「港人要居安思危」不謀而合;所不同者,只是說話的背景:過渡前後的那種安逸,早不復見,市民憂患意識絕對不少。不過,官員這半句話,儘管看似多餘,細嚼卻未必無益,是以有這篇發微。
現時香港多患,已是不爭之實,筆者今天談的憂患意識,是憂政府管治失去堅實認受性這一患的意識。特區有此一患,眾高官或承認或默認,矇矇矓矓的意識大體不缺;缺的是一份緊迫感,以及充分理解及闡明此患產生及惡化原因所需的勇氣。至於欠缺解決此患或任何其他大患的魄力、能力,那是明擺着的,說也無益。
曾蔭權於此有自知之明,2006年那句「做好份工」競選口號,就是他婉委的自白,市民一開始就知七分。此點,黨中央也了解,故雖把曾扶正,卻不委以重任,二十三條立法不用他搞;這是「明知故買」便不能輸打贏要的好例子 。普通法有所謂"coming to the nuisance" 原則,就是這個道理。所以,香港人也不要怨曾政府庸弱,要怨,該怨自己「非老闆、無得揀」。
從來統治者都關心自己的「管治認受性」,即遠古中華政治文化裏說的「祚」;國人有此概念,比Max Weber 早了三千年。三皇五帝時代,祚的支柱就是「天命」;晚一點在西方,這叫「君權神授」,比較具體,拿破崙稱帝,假惺惺讓羅馬教皇替他加冕。說是天命,其實中國人很早就白紙黑字說明祚與民意的關係,比上述西方講法更進步。《尚書.皋陶謨》記大禹的師傅、大法官皋陶(皋音高)這樣教訓禹:「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對皇帝的賞罰),自我民明威(明白權力的運用),達於上下,敬哉有土!」最後八個字就是說,天意和民意是相通的、一致的,擁有土地的人君要謹記。其後儒家論湯武革命的合理性,根據也來自《尚書》。
領導人對「祚」敏感
〈周書.泰誓〉上中下三篇,傳說都是周武王寫的,其上篇說:「民之所欲,天必從之」,中篇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原則表過之後,下篇便講具體應用:「(商王)自絕於天,結怨於民……上帝弗順,祝降時喪。爾其孜孜,奉予一人,恭天行罰。」《尚書》這一系列講法,清楚指出帝皇享祚的兩個條件:一是上天給你的,二是你必須有很好的管治表現,而兩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於是,儒家的天命論巧妙之處在於,天意不可測而民意可知,故歸根究柢,祚繫乎民意,而民意繫乎兩點:你是否合理地上台,你上台之後的表現是否令人民滿意,同意你繼續管治。
在祚的深厚理念傳統面前,連依靠槍桿子起家的共產黨也不能不小心應付,所以此黨幾十年來不斷強調,1949年是「歷史的選擇」,然後轉一下字眼,再加一句「人民的選擇」。此說之於49年中共開國,容或過得去,但彼一時也,此一時也,再來讓今天的中國公民自由地選擇一次,共產黨也自知沒有必贏把握,故當最近地方上最低級的人大代表選舉出現「獨立候選人」的說法之後,黨中央最高層明顯受不了,勞煩人大常委出來高調封殺。
由於1949年中共上台執政沒有正式經人民同意,於是在阿拉伯、北非的茉莉花革命出現之後,大陸官媒上人民「滿意」、「被滿意」之聲便愈唱愈響,剛好與重慶的「唱紅」合流了。現今及往後大陸人民到底滿意不滿意共產黨的管治,非本文要旨,但有一點是清楚的:祚的問題在大陸未真正解決,而且可能變得嚴重,領導人對此十分敏感。
雍正捍衞政權認受性
無論哪個統治者,始終要畏懼民意。這點尤以專制政權的統治者為然,因為壓伏着的民意一旦湧現,便往往是決定他們的政權存亡乃至自身生死攸關的時刻。可以再舉一個更深刻的事例:清雍正帝處理曾靜謀反案以至寫出一萬六千餘字的手諭《大義覺迷錄》刊行天下的那段歷史。曾靜乃區區鄉士,因讀了呂留良的書受其影響,立志反清復明,於是試圖向手握地方兵權、人以為是岳飛後代的山西總督岳鍾琪策反,豈料曾為岳所騙,與同謀數人被一網打盡,押送京師。雍正以其謀反言論直指清皇朝和他自己的管治合法性,所以認真親自處理此事凡四年,終了不惜暴露大量宮廷、家族、滿人之間的醜事為自己辯護,那是史無前例的。
曾靜的攻擊有兩大點,其一是按「華夷之分大於君臣之倫」,直指滿人入主中國乃是未得天命的竊國行為,以至清朝開國八十餘年來,「地震天怒、鬼號神哭」;其二是攻擊雍正本人人品低劣、手段骯髒,不僅貪財好色,還以四太子身份謀父逼母弒兄以取得皇位,根本就是亂倫。雍正政治手腕卑鄙毒辣,歷史已有公論,故他替自己的私人行為辯護,泰半是片面而不可信,這裏不必多說,大家且多着眼於第一點,即他如何反駁「華夷之分大於君臣之倫」。
《大義覺迷錄》為了替清皇朝上台的合理性辯護,首先引經據典,強調管治合理性繫於統治者有德還是無德、幹得好還是幹不好,華夷之辨,並無意義。他的第一個論據,還是來自《尚書》:「皇天無親,惟德是輔。」這句話出自〈周書.蔡仲之命〉。然後,他舉出兩個重要例子:「舜為東夷之人,文皇為西夷之人,曾何損於聖德乎?」這句話裏的兩個事實,都是孟子最先講的,出自《孟子.婁離》。雍正不諱言女真屬夷,但他認為,華、夷只有地理意義上的分別:「本朝之為滿洲,猶中國之有籍貫。」最後,雍正還借力於儒家道統捍衞者韓愈的一句名言:「中國而夷狄也,則夷狄之;夷狄而中國也,則中國之。」那就是用理性的德與能去徹底否定華夷之辨中的血統涵義了。
雍正的反駁,不能說沒有根據,而且所引經典章句,都是帶有濃厚現代意義的那些。然後,雍正力陳開國八十年來政績,辯說人民是滿意的,起碼是應該滿意的。這部分牽涉歷史分析,有趣而且重要,惟非筆者所諳,於此不表,讀者可翻閱原文(可從中文維基文庫網站下載,不必跑圖書館)。雍正當時有多大說服力,難以確定,但有一點很清楚:捍衞政權的認受性,他非常認真。
港英優良吏治走樣
話說回頭論香港。前港英政府是外來專制政權,從開始管治至上世紀七十年代的百多年時間裏,由於滿清、民國的管治表現差勁,經濟不濟,港英怎麼壞,比起來也不輸,故基本上不必擔心管治認受問題。中共當政頭三十年,尤其是1957年到77年的二十年裏,中國大陸民不聊生哀鴻遍野,香港經濟卻剛好於此時期起飛,港英管治更是固若金湯,儘管當中一度面臨文革極左威脅。及至大陸改革開放、中英兩國談判香港回歸,港英才有強大壓迫感,認真關注改善管治。但英國人說到做到,解決了貪污之後,一定程度上又紓緩了民生問題,政治民主化開了步,經濟發展狀況和吏治質素在1997年都以史上最高峰亮麗收場,左派說那是神話,但港人滿意。
其後的香港特區政府管治表現急轉直下,有目共睹。經濟發展膠着,民主化徘徊不前,社會貧富不均惡化,吏治質素下降,港人不滿意。優良吏治是港英交給特區政府的最重要資產,現在走樣了。回歸前夕,港英處理梁銘彥案,大義滅「親」。回歸之後的梁展文案,特區官員、法官們演出的是官官相衞;最近的僭建事件更牽涉多位高級官員知法犯法。管治失效,頻頻出錯,整個政府高層就好像只剩下一個女流之輩(林鄭)力挽狂瀾。
無他,不是外來政權,也不是民主選舉,官員不必如履薄冰,凡事不痛不癢;社會上出了什麼問題,把責任推到反港亂中的民主派和不負責任的傳媒身上便可;故除非江澤民一派忽然回朝,否則曾政府只會跛腳而不會腳痛下台,因為最高領導人一貫偉大光榮正確(大陸叫「偉光正」),絕不推翻自己所欽點,否則不僅顏面無光,壞了傳統,還示弱於政敵。保險系數如此高,特區政府還憂什麼?患什麼?別說比不上雍正、港英,就是和那大得不能倒的中共比,也比不上。這是政治體制環境問題,不全是曾蔭權個人的問題,換作另外一個特首,分別不會很大。王光亞那半句提點話,說給市民聽是多餘的,說給特區政府聽是無效的。
官員高薪人民空着急
最後,筆者拿香港比較一下勁敵新加坡。新國的吏治世界第一,領導人有魄力有能力,民主體制怎麼說也比香港稍勝,經濟發展速度歷久不衰,GDP增長率去年更是世界第一,達百分之十四點五,遠高於「奇迹中國」的百分之十點三。香港有祖國大靠山,有CEPA、自由行、人民幣境外業務、大陸投資移民和各種顯性隱性的湧港資金,連醫院也賺很多大陸孕婦的錢,但去年全年GDP增長也只有百分之六點八。不過,政治方面,新加坡的光景卻不如香港,起碼從統治者觀點看是如此。上月7日新國大選,管治表現處於歷史高峰的執政黨,得票率卻跌到新低,只拿了百分之六十的選票;數十年處於弱勢的反對黨得票率上了百分之四十的新紀錄(雖然,在新國極不公平的選舉制度下,這百分之四十得票率只替反對黨贏得八十七個開放議會席當中的六個)。
此外,前總理吳作棟的團隊的得票率跌至百分之五十七不到;現任外交部長更在自己的選區敗選了,部長一職因而丟失。吳說新國政治已然出現深刻轉變(sea change);總理李顯龍更承認,新國人民的政治意識和悟性提高了,大都希望見到更多反對派進入議會,而這會對執政黨造成很大壓力。和香港比,新國人民憂患意識比香港低,該國領導人的憂患意識卻比香港特區政府高,而且今年憂的是祚,即包含了對所有管治問題的憂,那是相對健康的;不然,人民養着一些高薪厚祿優哉游哉的官員,自己卻在那裏空着急,不是很好笑麼?但後者正好是香港的寫照。結論是:選票威力顯而易見!王光亞搞外交出身,這個國際比較,應該不難看出,就看他有沒有勇氣睜開眼睛看。
香港人都明白,在這個城市裏,政治上要做點事很難,但像廖暉那樣坐在那個位子裏當幾年乃至十幾年懶漢懦夫,倒是很舒服很容易的,特別是當今這個「女婿黨」的後台也不弱,憂患意識不易培養。這就算是筆者回贈給王光亞的半句提點話罷。
練乙錚
治港京官有這個憂患意識嗎?
王光亞訪港,表現還可以,那半句善意提點話 ——「香港人要有憂患意識」,也與十多年前董建華在施政報告裏說的「港人要居安思危」不謀而合;所不同者,只是說話的背景:過渡前後的那種安逸,早不復見,市民憂患意識絕對不少。不過,官員這半句話,儘管看似多餘,細嚼卻未必無益,是以有這篇發微。
現時香港多患,已是不爭之實,筆者今天談的憂患意識,是憂政府管治失去堅實認受性這一患的意識。特區有此一患,眾高官或承認或默認,矇矇矓矓的意識大體不缺;缺的是一份緊迫感,以及充分理解及闡明此患產生及惡化原因所需的勇氣。至於欠缺解決此患或任何其他大患的魄力、能力,那是明擺着的,說也無益。
曾蔭權於此有自知之明,2006年那句「做好份工」競選口號,就是他婉委的自白,市民一開始就知七分。此點,黨中央也了解,故雖把曾扶正,卻不委以重任,二十三條立法不用他搞;這是「明知故買」便不能輸打贏要的好例子 。普通法有所謂"coming to the nuisance" 原則,就是這個道理。所以,香港人也不要怨曾政府庸弱,要怨,該怨自己「非老闆、無得揀」。
從來統治者都關心自己的「管治認受性」,即遠古中華政治文化裏說的「祚」;國人有此概念,比Max Weber 早了三千年。三皇五帝時代,祚的支柱就是「天命」;晚一點在西方,這叫「君權神授」,比較具體,拿破崙稱帝,假惺惺讓羅馬教皇替他加冕。說是天命,其實中國人很早就白紙黑字說明祚與民意的關係,比上述西方講法更進步。《尚書.皋陶謨》記大禹的師傅、大法官皋陶(皋音高)這樣教訓禹:「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對皇帝的賞罰),自我民明威(明白權力的運用),達於上下,敬哉有土!」最後八個字就是說,天意和民意是相通的、一致的,擁有土地的人君要謹記。其後儒家論湯武革命的合理性,根據也來自《尚書》。
領導人對「祚」敏感
〈周書.泰誓〉上中下三篇,傳說都是周武王寫的,其上篇說:「民之所欲,天必從之」,中篇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原則表過之後,下篇便講具體應用:「(商王)自絕於天,結怨於民……上帝弗順,祝降時喪。爾其孜孜,奉予一人,恭天行罰。」《尚書》這一系列講法,清楚指出帝皇享祚的兩個條件:一是上天給你的,二是你必須有很好的管治表現,而兩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於是,儒家的天命論巧妙之處在於,天意不可測而民意可知,故歸根究柢,祚繫乎民意,而民意繫乎兩點:你是否合理地上台,你上台之後的表現是否令人民滿意,同意你繼續管治。
在祚的深厚理念傳統面前,連依靠槍桿子起家的共產黨也不能不小心應付,所以此黨幾十年來不斷強調,1949年是「歷史的選擇」,然後轉一下字眼,再加一句「人民的選擇」。此說之於49年中共開國,容或過得去,但彼一時也,此一時也,再來讓今天的中國公民自由地選擇一次,共產黨也自知沒有必贏把握,故當最近地方上最低級的人大代表選舉出現「獨立候選人」的說法之後,黨中央最高層明顯受不了,勞煩人大常委出來高調封殺。
由於1949年中共上台執政沒有正式經人民同意,於是在阿拉伯、北非的茉莉花革命出現之後,大陸官媒上人民「滿意」、「被滿意」之聲便愈唱愈響,剛好與重慶的「唱紅」合流了。現今及往後大陸人民到底滿意不滿意共產黨的管治,非本文要旨,但有一點是清楚的:祚的問題在大陸未真正解決,而且可能變得嚴重,領導人對此十分敏感。
雍正捍衞政權認受性
無論哪個統治者,始終要畏懼民意。這點尤以專制政權的統治者為然,因為壓伏着的民意一旦湧現,便往往是決定他們的政權存亡乃至自身生死攸關的時刻。可以再舉一個更深刻的事例:清雍正帝處理曾靜謀反案以至寫出一萬六千餘字的手諭《大義覺迷錄》刊行天下的那段歷史。曾靜乃區區鄉士,因讀了呂留良的書受其影響,立志反清復明,於是試圖向手握地方兵權、人以為是岳飛後代的山西總督岳鍾琪策反,豈料曾為岳所騙,與同謀數人被一網打盡,押送京師。雍正以其謀反言論直指清皇朝和他自己的管治合法性,所以認真親自處理此事凡四年,終了不惜暴露大量宮廷、家族、滿人之間的醜事為自己辯護,那是史無前例的。
曾靜的攻擊有兩大點,其一是按「華夷之分大於君臣之倫」,直指滿人入主中國乃是未得天命的竊國行為,以至清朝開國八十餘年來,「地震天怒、鬼號神哭」;其二是攻擊雍正本人人品低劣、手段骯髒,不僅貪財好色,還以四太子身份謀父逼母弒兄以取得皇位,根本就是亂倫。雍正政治手腕卑鄙毒辣,歷史已有公論,故他替自己的私人行為辯護,泰半是片面而不可信,這裏不必多說,大家且多着眼於第一點,即他如何反駁「華夷之分大於君臣之倫」。
《大義覺迷錄》為了替清皇朝上台的合理性辯護,首先引經據典,強調管治合理性繫於統治者有德還是無德、幹得好還是幹不好,華夷之辨,並無意義。他的第一個論據,還是來自《尚書》:「皇天無親,惟德是輔。」這句話出自〈周書.蔡仲之命〉。然後,他舉出兩個重要例子:「舜為東夷之人,文皇為西夷之人,曾何損於聖德乎?」這句話裏的兩個事實,都是孟子最先講的,出自《孟子.婁離》。雍正不諱言女真屬夷,但他認為,華、夷只有地理意義上的分別:「本朝之為滿洲,猶中國之有籍貫。」最後,雍正還借力於儒家道統捍衞者韓愈的一句名言:「中國而夷狄也,則夷狄之;夷狄而中國也,則中國之。」那就是用理性的德與能去徹底否定華夷之辨中的血統涵義了。
雍正的反駁,不能說沒有根據,而且所引經典章句,都是帶有濃厚現代意義的那些。然後,雍正力陳開國八十年來政績,辯說人民是滿意的,起碼是應該滿意的。這部分牽涉歷史分析,有趣而且重要,惟非筆者所諳,於此不表,讀者可翻閱原文(可從中文維基文庫網站下載,不必跑圖書館)。雍正當時有多大說服力,難以確定,但有一點很清楚:捍衞政權的認受性,他非常認真。
港英優良吏治走樣
話說回頭論香港。前港英政府是外來專制政權,從開始管治至上世紀七十年代的百多年時間裏,由於滿清、民國的管治表現差勁,經濟不濟,港英怎麼壞,比起來也不輸,故基本上不必擔心管治認受問題。中共當政頭三十年,尤其是1957年到77年的二十年裏,中國大陸民不聊生哀鴻遍野,香港經濟卻剛好於此時期起飛,港英管治更是固若金湯,儘管當中一度面臨文革極左威脅。及至大陸改革開放、中英兩國談判香港回歸,港英才有強大壓迫感,認真關注改善管治。但英國人說到做到,解決了貪污之後,一定程度上又紓緩了民生問題,政治民主化開了步,經濟發展狀況和吏治質素在1997年都以史上最高峰亮麗收場,左派說那是神話,但港人滿意。
其後的香港特區政府管治表現急轉直下,有目共睹。經濟發展膠着,民主化徘徊不前,社會貧富不均惡化,吏治質素下降,港人不滿意。優良吏治是港英交給特區政府的最重要資產,現在走樣了。回歸前夕,港英處理梁銘彥案,大義滅「親」。回歸之後的梁展文案,特區官員、法官們演出的是官官相衞;最近的僭建事件更牽涉多位高級官員知法犯法。管治失效,頻頻出錯,整個政府高層就好像只剩下一個女流之輩(林鄭)力挽狂瀾。
無他,不是外來政權,也不是民主選舉,官員不必如履薄冰,凡事不痛不癢;社會上出了什麼問題,把責任推到反港亂中的民主派和不負責任的傳媒身上便可;故除非江澤民一派忽然回朝,否則曾政府只會跛腳而不會腳痛下台,因為最高領導人一貫偉大光榮正確(大陸叫「偉光正」),絕不推翻自己所欽點,否則不僅顏面無光,壞了傳統,還示弱於政敵。保險系數如此高,特區政府還憂什麼?患什麼?別說比不上雍正、港英,就是和那大得不能倒的中共比,也比不上。這是政治體制環境問題,不全是曾蔭權個人的問題,換作另外一個特首,分別不會很大。王光亞那半句提點話,說給市民聽是多餘的,說給特區政府聽是無效的。
官員高薪人民空着急
最後,筆者拿香港比較一下勁敵新加坡。新國的吏治世界第一,領導人有魄力有能力,民主體制怎麼說也比香港稍勝,經濟發展速度歷久不衰,GDP增長率去年更是世界第一,達百分之十四點五,遠高於「奇迹中國」的百分之十點三。香港有祖國大靠山,有CEPA、自由行、人民幣境外業務、大陸投資移民和各種顯性隱性的湧港資金,連醫院也賺很多大陸孕婦的錢,但去年全年GDP增長也只有百分之六點八。不過,政治方面,新加坡的光景卻不如香港,起碼從統治者觀點看是如此。上月7日新國大選,管治表現處於歷史高峰的執政黨,得票率卻跌到新低,只拿了百分之六十的選票;數十年處於弱勢的反對黨得票率上了百分之四十的新紀錄(雖然,在新國極不公平的選舉制度下,這百分之四十得票率只替反對黨贏得八十七個開放議會席當中的六個)。
此外,前總理吳作棟的團隊的得票率跌至百分之五十七不到;現任外交部長更在自己的選區敗選了,部長一職因而丟失。吳說新國政治已然出現深刻轉變(sea change);總理李顯龍更承認,新國人民的政治意識和悟性提高了,大都希望見到更多反對派進入議會,而這會對執政黨造成很大壓力。和香港比,新國人民憂患意識比香港低,該國領導人的憂患意識卻比香港特區政府高,而且今年憂的是祚,即包含了對所有管治問題的憂,那是相對健康的;不然,人民養着一些高薪厚祿優哉游哉的官員,自己卻在那裏空着急,不是很好笑麼?但後者正好是香港的寫照。結論是:選票威力顯而易見!王光亞搞外交出身,這個國際比較,應該不難看出,就看他有沒有勇氣睜開眼睛看。
香港人都明白,在這個城市裏,政治上要做點事很難,但像廖暉那樣坐在那個位子裏當幾年乃至十幾年懶漢懦夫,倒是很舒服很容易的,特別是當今這個「女婿黨」的後台也不弱,憂患意識不易培養。這就算是筆者回贈給王光亞的半句提點話罷。
Monday, June 20, 2011
一場不公義的審判 - 林天悟
2011年6月20日
林天悟
一場不公義的審判
1972年,美國發生震驚全球的「水門事件」,兩年後美國總統尼克遜下台,事件對美國歷史以至全球新聞界發展有着無可比擬的深遠影響。「水門事件」在1976年被拍成電影《驚天大陰謀》(All the President's Men),由羅拔烈福和德斯汀荷夫曼分別飾演《華盛頓郵報》記者伍德沃德(Bob Woodward)和伯恩斯坦(Carl Bernstein),這部電影在維基百科被稱為「美國驚慄片」,多年來被不同年代的記者翻看再翻看,變相成為新聞道德教科書。
事隔35年,英俊不凡的羅拔烈福已變成75歲的老頭,臉上多了皺紋但依然瀟灑,而且有心有力地執導電影The Conspirator。香港把片名譯作《驚殺大陰謀》,相信是向從前鉅片致敬。這部正在上映的電影,足以教今天許多香港傳媒汗顏,也令立法會內那些立場相近、佔據大多數議席、足以把任何惡法通過的「尊貴」議員羞辱得無地自容。
女被告受不公平對待
電影背景是1865年4月的美國,當時美國南北戰爭大局初定,但兩方陣營官民關係依然緊張,美國第十六任總統林肯在一次公開演說中支持黑人也有投票權,立場激怒了南方州份的支持者,密謀要對林肯不利。
早在美國獨立前已有販賣黑奴活動,南方州份依靠輸入黑人奴隸而獲得廉價勞力,令白人地主和富商獲得巨利,可憐許多非洲土著被強搶哄騙登上奴隸船,遠渡重洋被賣掉,據說當時非洲一些部落裏,黑人壯丁被強搶一空,許多黑奴捱不過遠船而集體染病死亡,這是人類史上最醜惡、最自私的一章節。
由於販賣黑奴違反了美國《獨立宣言》最高原則:人人生而平等。奴隸也是人,必須解放還其自由,經過數十年的的激辯抗爭,南方州份堅決反對廢除奴隸制度。當支持廢奴的林肯在1861年當選總統後,七個南方畜奴州份宣布退出聯邦,因而掀起南北戰爭。
在和平來臨之時,林肯總統在歌劇院中被搶殺,成為美國史上第一位被暗殺的總統。聯邦執法人員迅速拘捕了七男一女,42歲的女被告瑪莉蘇拉特是一名在逃疑犯的媽媽,經營的小旅館是被各告的聚集場所,故被認定是同謀。
女被告受審期間,從庭內的裁決委員會到庭外的民眾,都一致希望把兇徒吊死洩憤,手段要快狠準,那絕對是一場未審先判的官司!而提出要為女被告辯護的華化迪莊生是前美國首席檢察官及現任參議員,他是林肯生前好友兼扶靈者之一,對兇手的恨怨比誰都大,但他沒有讓怒火掩蓋維護憲法的理性,甚至甫開庭即要求終止聆訊,因為被告沒有得到公平對待,是不公義的審判,激怒了庭內所有人。
替補建議如樣板戲
若電影是基於真人真事推進,經過幾場樣板式審判後,在辯方律師力挽狂瀾下,瑪莉蘇拉特的裁判是罪不致死,但戰爭部長艾溫士丹頓為了「國家利益」,避免再次激起國民哀傷及愁緒,不惜一切把判決結果改寫,讓女被告成為首位被判死的美國女人。
電影沒查明瑪莉蘇拉特是否無辜,因為要旨在於她有否受到公平審訊,歷史給予的答案很明確:那是一場違反「人人生而平等」的不公義案件。戰爭部長為了國民利益而干預司法公正,他在那個時代是政治巨人,但在國家憲法精神上無疑是妨礙公義彰顯的侏儒。
替女被告辯護的律師法迪克愛肯原是北方陣營軍人,剛在戰場上與南方人以性命相搏,退役後甫成律師,竟然要為「敵方」的女人辯護,而且他還深信女被告有罪,心裏當然萬分不願。但審訊過程中,愛肯發現憲法精神的真諦:「若憲法不能公平地對待每個人,我們還為什麼要擁護聯邦憲法?」他輸掉了唯一的官司,轉而成為《華盛頓郵報》的一員,作為社會喉舌繼續為公義發聲,而他服務過的報社,事隔一百年後踢爆「水門事件」,彷彿是因果報應的孽債循環。
來到了二十一世紀的香港,相信立法會很快會就選舉替補建議進行表決,雖然早前舉行特別會議時有很多反對意見;雖然律師會及許多學者直斥替補建議剝削了港人投票和被選舉權,是政治上的大倒退;雖然這是放諸文明社會皆被恥笑的方案;但立法會現有機制不是跟電影的場景一樣嗎?這只不過是一場做做樣板,以上大人意志為先的虛假建議,明顯是借助建制優勢,會在「未諮詢、未理順」民意下強硬通過,明顯是違背「人人生而平等」的決議,比146年前美國內戰時期那場不義官司更不堪入目!
電影裏,法庭內是憲法上的申辯,法庭外是民意之爭,傳媒能左右民眾言論想法,儼如民間判官。上周香港傳媒對重案組警署警長劉志堅殉職事件作了審判,不同機構把慘劇責任各自歸邊,有人認為警長是個人疏忽而意外墮斃,有人斥責示威者累死好警察,有人直指是周一嶽未有處理申訴而間接導致慘劇……每種說法有其理論,但都只是「如果」的追悔假設,一個好警察死了,再多「如果」也喚不回,只希望這些爭論真的能避免慘劇再次發生。
報道取向粗疏難堪
然而事件中,某些報章的報道取向粗疏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其中有報章認為示威的前雞苗運輸商劉玉棠「為爭一己私利」而累死好警察,所以要為慘劇負上責任。令筆者十分驚訝的是,竟有頗多行家以「一己私利」作為譴責劉玉棠的藉口,甚至認為若他是為了社會公義而示威,就能得到原諒。
在文明的國家,憲法精神首要就是保護「一己私利」,否則個人資產性命動輒被強權侵犯,然後再以「國家利益」、「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為擋箭牌,那將會是怎樣的社會?請看看國內那些上訪者的苦況,我們也概略知道吧?若為了「大棚福利」殺人就能得到原諒,那為什麼我們還要堅持「平反六四」?電影中那位女被告,不就是因為國家利益而被問吊嗎?
示威者對警長的死有否責任?在法律上沒有,在道德良心上一定有,否則他也不會兩度跪地道歉,他這輩子也要背負最重的悔疚。現在事件被政治化了,我們哀悼好警長之餘,若在一個有公平有公義的社會裏,是否也要重新審視示威者的訴求呢?
讓民眾信任憲法,其實是解決激烈示威行動的最好良方。可惜我們看到立法會內的權力分配是先天性的不公義,所以才有後天性的拚命抗爭。請政府官員勿倒果為因。一部電影,把香港近日的大小事都看通了。
傳媒工作者
林天悟
一場不公義的審判
1972年,美國發生震驚全球的「水門事件」,兩年後美國總統尼克遜下台,事件對美國歷史以至全球新聞界發展有着無可比擬的深遠影響。「水門事件」在1976年被拍成電影《驚天大陰謀》(All the President's Men),由羅拔烈福和德斯汀荷夫曼分別飾演《華盛頓郵報》記者伍德沃德(Bob Woodward)和伯恩斯坦(Carl Bernstein),這部電影在維基百科被稱為「美國驚慄片」,多年來被不同年代的記者翻看再翻看,變相成為新聞道德教科書。
事隔35年,英俊不凡的羅拔烈福已變成75歲的老頭,臉上多了皺紋但依然瀟灑,而且有心有力地執導電影The Conspirator。香港把片名譯作《驚殺大陰謀》,相信是向從前鉅片致敬。這部正在上映的電影,足以教今天許多香港傳媒汗顏,也令立法會內那些立場相近、佔據大多數議席、足以把任何惡法通過的「尊貴」議員羞辱得無地自容。
女被告受不公平對待
電影背景是1865年4月的美國,當時美國南北戰爭大局初定,但兩方陣營官民關係依然緊張,美國第十六任總統林肯在一次公開演說中支持黑人也有投票權,立場激怒了南方州份的支持者,密謀要對林肯不利。
早在美國獨立前已有販賣黑奴活動,南方州份依靠輸入黑人奴隸而獲得廉價勞力,令白人地主和富商獲得巨利,可憐許多非洲土著被強搶哄騙登上奴隸船,遠渡重洋被賣掉,據說當時非洲一些部落裏,黑人壯丁被強搶一空,許多黑奴捱不過遠船而集體染病死亡,這是人類史上最醜惡、最自私的一章節。
由於販賣黑奴違反了美國《獨立宣言》最高原則:人人生而平等。奴隸也是人,必須解放還其自由,經過數十年的的激辯抗爭,南方州份堅決反對廢除奴隸制度。當支持廢奴的林肯在1861年當選總統後,七個南方畜奴州份宣布退出聯邦,因而掀起南北戰爭。
在和平來臨之時,林肯總統在歌劇院中被搶殺,成為美國史上第一位被暗殺的總統。聯邦執法人員迅速拘捕了七男一女,42歲的女被告瑪莉蘇拉特是一名在逃疑犯的媽媽,經營的小旅館是被各告的聚集場所,故被認定是同謀。
女被告受審期間,從庭內的裁決委員會到庭外的民眾,都一致希望把兇徒吊死洩憤,手段要快狠準,那絕對是一場未審先判的官司!而提出要為女被告辯護的華化迪莊生是前美國首席檢察官及現任參議員,他是林肯生前好友兼扶靈者之一,對兇手的恨怨比誰都大,但他沒有讓怒火掩蓋維護憲法的理性,甚至甫開庭即要求終止聆訊,因為被告沒有得到公平對待,是不公義的審判,激怒了庭內所有人。
替補建議如樣板戲
若電影是基於真人真事推進,經過幾場樣板式審判後,在辯方律師力挽狂瀾下,瑪莉蘇拉特的裁判是罪不致死,但戰爭部長艾溫士丹頓為了「國家利益」,避免再次激起國民哀傷及愁緒,不惜一切把判決結果改寫,讓女被告成為首位被判死的美國女人。
電影沒查明瑪莉蘇拉特是否無辜,因為要旨在於她有否受到公平審訊,歷史給予的答案很明確:那是一場違反「人人生而平等」的不公義案件。戰爭部長為了國民利益而干預司法公正,他在那個時代是政治巨人,但在國家憲法精神上無疑是妨礙公義彰顯的侏儒。
替女被告辯護的律師法迪克愛肯原是北方陣營軍人,剛在戰場上與南方人以性命相搏,退役後甫成律師,竟然要為「敵方」的女人辯護,而且他還深信女被告有罪,心裏當然萬分不願。但審訊過程中,愛肯發現憲法精神的真諦:「若憲法不能公平地對待每個人,我們還為什麼要擁護聯邦憲法?」他輸掉了唯一的官司,轉而成為《華盛頓郵報》的一員,作為社會喉舌繼續為公義發聲,而他服務過的報社,事隔一百年後踢爆「水門事件」,彷彿是因果報應的孽債循環。
來到了二十一世紀的香港,相信立法會很快會就選舉替補建議進行表決,雖然早前舉行特別會議時有很多反對意見;雖然律師會及許多學者直斥替補建議剝削了港人投票和被選舉權,是政治上的大倒退;雖然這是放諸文明社會皆被恥笑的方案;但立法會現有機制不是跟電影的場景一樣嗎?這只不過是一場做做樣板,以上大人意志為先的虛假建議,明顯是借助建制優勢,會在「未諮詢、未理順」民意下強硬通過,明顯是違背「人人生而平等」的決議,比146年前美國內戰時期那場不義官司更不堪入目!
電影裏,法庭內是憲法上的申辯,法庭外是民意之爭,傳媒能左右民眾言論想法,儼如民間判官。上周香港傳媒對重案組警署警長劉志堅殉職事件作了審判,不同機構把慘劇責任各自歸邊,有人認為警長是個人疏忽而意外墮斃,有人斥責示威者累死好警察,有人直指是周一嶽未有處理申訴而間接導致慘劇……每種說法有其理論,但都只是「如果」的追悔假設,一個好警察死了,再多「如果」也喚不回,只希望這些爭論真的能避免慘劇再次發生。
報道取向粗疏難堪
然而事件中,某些報章的報道取向粗疏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其中有報章認為示威的前雞苗運輸商劉玉棠「為爭一己私利」而累死好警察,所以要為慘劇負上責任。令筆者十分驚訝的是,竟有頗多行家以「一己私利」作為譴責劉玉棠的藉口,甚至認為若他是為了社會公義而示威,就能得到原諒。
在文明的國家,憲法精神首要就是保護「一己私利」,否則個人資產性命動輒被強權侵犯,然後再以「國家利益」、「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為擋箭牌,那將會是怎樣的社會?請看看國內那些上訪者的苦況,我們也概略知道吧?若為了「大棚福利」殺人就能得到原諒,那為什麼我們還要堅持「平反六四」?電影中那位女被告,不就是因為國家利益而被問吊嗎?
示威者對警長的死有否責任?在法律上沒有,在道德良心上一定有,否則他也不會兩度跪地道歉,他這輩子也要背負最重的悔疚。現在事件被政治化了,我們哀悼好警長之餘,若在一個有公平有公義的社會裏,是否也要重新審視示威者的訴求呢?
讓民眾信任憲法,其實是解決激烈示威行動的最好良方。可惜我們看到立法會內的權力分配是先天性的不公義,所以才有後天性的拚命抗爭。請政府官員勿倒果為因。一部電影,把香港近日的大小事都看通了。
傳媒工作者
Sunday, June 19, 2011
性命之學 - 岑逸飛
2011年6月16日
生命通識
岑逸飛
性命之學
中國傳統講性命之學。然而何謂「性命」,儒釋道三家的見地各有不同。儒家主盡性立命,釋家是養性聽命,而道家則重性命雙修。
儒家的盡性立命,「盡性」之說,見於《中庸》:「唯天下之至誠,為能盡其性」,不過孟子不說「盡性」,卻說「盡心知性」,用字更為準確。「心」與「性」,是二而一的東西,「心」是主觀地說,「性」是客觀地說。主觀地說,在「心」的層面,涉及情意,化知為行,用一個「盡」字,代表了功夫修煉,說「盡心」勝於「盡性」。儒家講人性本善,只是客觀地看,在現實人生,沒有發揮性善本質的不可勝計,多是止於「知」的地步。
至於「立命」,儒家言「命」有兩種,一是壽命,一是天命。孟子說:「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夭是短命,壽是長命。孟子教人,不論壽命長短都不應改變做人原則,而確立「命」的方法就是修身養性去等待天命。但什麼是「天命」﹖《中庸》說:「天命之謂性」,性跟命在本質上一體,「性」在用的一面體現,就是「命」。
孟子說「盡心知性」,用釋家術語便是「明心見性」,同屬對生命的探討,是研究方向不同。「明心見性」的基本功夫在本心,佛性即存於本心,離心覓性,終成迷途,必須透過親身體驗,方能徹悟。不過也有批評釋家修性不修命,只修性功,不修命功,視身體如臭皮囊。然而若能做到「平常心是道」,已能保健。歷代帝王有不少學道家而想長生不老,結果短命死的比比皆是,反而長壽高僧,屈指難計。
其實釋家講心、意、識,有如道家講精、氣、神,心就是神,意就是氣,識就是精。誠然,道家的性命之學,重性命雙修,特別是講命功的文獻,遠超儒、釋。儒家和釋家,是修性為主,兼及修命,故孔子有「仁者壽」的說法。而道家則以修命為起點,因修命而達到修性,重視養生。
道家養生,就是要摒絕一切外來因素對生命活動的干擾,求得解脫,而崇尚自然成了其養生的基本原則,認為以自然界的秩序變化為法,摒棄人的理性因素,在養生中採取順乎自然的行動,就能維護健康,延年益壽。老子說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的一切都應該順應自然規律,人與自然合一是養生的最高境界。其實道家標舉「神仙」,常被人誤認為荒誕,但那不過是早期道家的「真人」變種的誇大化,根本與儒家的「聖人」及釋家的「佛陀」,同為人生修養的最高境界而已。
生命通識
岑逸飛
性命之學
中國傳統講性命之學。然而何謂「性命」,儒釋道三家的見地各有不同。儒家主盡性立命,釋家是養性聽命,而道家則重性命雙修。
儒家的盡性立命,「盡性」之說,見於《中庸》:「唯天下之至誠,為能盡其性」,不過孟子不說「盡性」,卻說「盡心知性」,用字更為準確。「心」與「性」,是二而一的東西,「心」是主觀地說,「性」是客觀地說。主觀地說,在「心」的層面,涉及情意,化知為行,用一個「盡」字,代表了功夫修煉,說「盡心」勝於「盡性」。儒家講人性本善,只是客觀地看,在現實人生,沒有發揮性善本質的不可勝計,多是止於「知」的地步。
至於「立命」,儒家言「命」有兩種,一是壽命,一是天命。孟子說:「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夭是短命,壽是長命。孟子教人,不論壽命長短都不應改變做人原則,而確立「命」的方法就是修身養性去等待天命。但什麼是「天命」﹖《中庸》說:「天命之謂性」,性跟命在本質上一體,「性」在用的一面體現,就是「命」。
孟子說「盡心知性」,用釋家術語便是「明心見性」,同屬對生命的探討,是研究方向不同。「明心見性」的基本功夫在本心,佛性即存於本心,離心覓性,終成迷途,必須透過親身體驗,方能徹悟。不過也有批評釋家修性不修命,只修性功,不修命功,視身體如臭皮囊。然而若能做到「平常心是道」,已能保健。歷代帝王有不少學道家而想長生不老,結果短命死的比比皆是,反而長壽高僧,屈指難計。
其實釋家講心、意、識,有如道家講精、氣、神,心就是神,意就是氣,識就是精。誠然,道家的性命之學,重性命雙修,特別是講命功的文獻,遠超儒、釋。儒家和釋家,是修性為主,兼及修命,故孔子有「仁者壽」的說法。而道家則以修命為起點,因修命而達到修性,重視養生。
道家養生,就是要摒絕一切外來因素對生命活動的干擾,求得解脫,而崇尚自然成了其養生的基本原則,認為以自然界的秩序變化為法,摒棄人的理性因素,在養生中採取順乎自然的行動,就能維護健康,延年益壽。老子說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的一切都應該順應自然規律,人與自然合一是養生的最高境界。其實道家標舉「神仙」,常被人誤認為荒誕,但那不過是早期道家的「真人」變種的誇大化,根本與儒家的「聖人」及釋家的「佛陀」,同為人生修養的最高境界而已。
Wednesday, April 6, 2011
香港法制爆發「核事故」 - 王岸然
2011年4月6日
王岸然
香港法制爆發「核事故」
香港的知識界和政界有着同一種古怪情況,在一些涉及「大香港」或「次主權」的事情上十分敏感和關注,大做文章,不惜冒「港獨」之嫌,也要跟中共對着幹;但有些情況嚴重的事件卻又默不作聲,視而不見。筆者要談的,是一件涉及一國兩制之下香港主權遭受粗暴恐嚇的事件。
首先,筆者會界定這是主權而不是「次主權」的事件。無論憲法用語或是政治用語,主權代表一地之內最高與絕對權力;「次主權」按筆者的理解,是國際關係用語,不宜引用於中港關係。香港作為中國之內不可分割的一員,按一國兩制的原則與《基本法》,獲分配(或可說成與國家平分)了兩項主權,分別是司法的終審權與獨立的貨幣發行權,這是聯邦制之下國家也沒有的權力,所以只能是主權,不會是「次」級的主權。
評論界沒有反應
就算人大曾經就居港權的問題釋法,也沒有改變終審法院已作的決定,只能影響之後的決定。亦所以,外交部三度發信給香港的法庭,一封比一封態度囂張,一封比一封恐嚇味道濃厚,理論上,香港的終審庭還是可以獨立判案,但常識就告訴大家不是這回事。我們不要忘記,終院首席馬道立曾經多次在上訴中給資深的終院法官評為「未夠班」,今天當然是他應該報答捧他上位的專政政權的時刻。
這是上月26日的新聞,至今天未見有識之士出聲半句。《明報》的標題用上「外交部警告香港勿損國家利益」的字眼,用語不可謂不嚴重,嚴重性猶如為香港提供人權保護的司法制度發生了核事故,竟然還是引不起除筆者以外的評論者注意。
這是一宗剛果民主共和國在港被追債的案件(FACV5-7/10)。這件案件在上訴後,筆者也曾經在別報評論,結語是「本案令人高興之處,是香港的法庭基於一國兩制的原則,總算能依治而治,獨立行使司法權力」。
現時看來,去年的評語不但說得太早,而且可能全錯,終審庭能否還可真正獨立裁決,不是有待驗證,而是已驗明不能。
外交部駐港特派專員粗暴干預香港的司法,用的手段十分技巧,外交部只是發信給憲制及內地事務局,但信件則經律政司的代表律師在終審法院當庭讀出。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出,香港的法庭無權審理國防與外交事務,事件應交人大釋法(若法官不同意外交部的觀點);終院與法官若狹義理解《基本法》的釋法要求,對法治及香港的穩定並無好處。後一句明明白白就是一項赤裸裸的恐嚇。
第三封致終院的恐嚇信,外交部所持的理由有五大點:包括若香港採用「有限外交豁免權」,是不符香港特區地位、國家外交立場受質疑、損害受影響國家友好關係、中國海外財產安全受威脅、妨礙發展中窮國減債等等。
筆者請大家想一想,這五點與法庭只應依法斷案的基本原則,根本風馬牛不相及。這五點都是政治考慮、行政考慮,而中國外交部是行政機構,中國政府從來欠缺認真的法治精神,行政干預司法是慣性,外交部拿着國防與外交是中央權力的令箭,自以為有理有權,以釋法為要脅粗暴干預恐嚇香港的終審法院,這還不是香港司法制度的核事故?
官方涉嫌妨礙司法
筆者在本欄談論法律多年,一直堅持重要原則,就是不會直接評論正在審理中案件的案情,一來這是妨礙司法公正,二來也是尊重法官斷案的獨立性;最「盡」的做法,亦只應在法理上討論相關的問題。外交部就算對上訴庭的判決有意見,只應組織學者在法理上討論,而不是經政府給終審庭寫信,以政治理由施壓。
對於本案(剛果案)應採用絕對的、還是限制的外交豁免權,筆者也有興趣分析討論,但前提是政府與法庭要一視同仁。律政司或是起訴一方的代表律師,應先在終審庭讀出這篇文章。筆者在這裏也公開呼籲,各界關心香港法治獨立的有識之士,也應該認真評論事件,並將評論直接寄給終審庭,轉交控辯雙方代表律師,他們亦有責任在法庭之內讀出信件。
這樣一來,似乎是人人都在指點終院五大法官如何斷案,不禮貌,也不適當吧?但為何外交部就有特權這樣做?而且直接經政府律師在三級法庭這樣做?是否只許官方妨礙司法獨立,不准民間發表意見?這又是哪一門子的司法獨立?筆者在這裏呼籲一人一信運動,只是維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神聖原則,不是在開玩笑。
上訴庭判起訴一方勝訴的主要依據,是中國也簽了《聯合國國家司法管轄豁免權及財產國際公約》,承認並追隨國際上行使有限制國家主權豁免的做法,只是公約尚未實施而已(簡而言之,是在商易交往中再沒有外交豁免)。
英國的終審庭曾經讚賞公約是「展示了國際新思維」,可見其重要性。我們中國的外交部官員本來是最現代、最有國際視野的官員,可惜一涉及權力,還是回到小農思維的野蠻與自大。
王岸然
香港法制爆發「核事故」
香港的知識界和政界有着同一種古怪情況,在一些涉及「大香港」或「次主權」的事情上十分敏感和關注,大做文章,不惜冒「港獨」之嫌,也要跟中共對着幹;但有些情況嚴重的事件卻又默不作聲,視而不見。筆者要談的,是一件涉及一國兩制之下香港主權遭受粗暴恐嚇的事件。
首先,筆者會界定這是主權而不是「次主權」的事件。無論憲法用語或是政治用語,主權代表一地之內最高與絕對權力;「次主權」按筆者的理解,是國際關係用語,不宜引用於中港關係。香港作為中國之內不可分割的一員,按一國兩制的原則與《基本法》,獲分配(或可說成與國家平分)了兩項主權,分別是司法的終審權與獨立的貨幣發行權,這是聯邦制之下國家也沒有的權力,所以只能是主權,不會是「次」級的主權。
評論界沒有反應
就算人大曾經就居港權的問題釋法,也沒有改變終審法院已作的決定,只能影響之後的決定。亦所以,外交部三度發信給香港的法庭,一封比一封態度囂張,一封比一封恐嚇味道濃厚,理論上,香港的終審庭還是可以獨立判案,但常識就告訴大家不是這回事。我們不要忘記,終院首席馬道立曾經多次在上訴中給資深的終院法官評為「未夠班」,今天當然是他應該報答捧他上位的專政政權的時刻。
這是上月26日的新聞,至今天未見有識之士出聲半句。《明報》的標題用上「外交部警告香港勿損國家利益」的字眼,用語不可謂不嚴重,嚴重性猶如為香港提供人權保護的司法制度發生了核事故,竟然還是引不起除筆者以外的評論者注意。
這是一宗剛果民主共和國在港被追債的案件(FACV5-7/10)。這件案件在上訴後,筆者也曾經在別報評論,結語是「本案令人高興之處,是香港的法庭基於一國兩制的原則,總算能依治而治,獨立行使司法權力」。
現時看來,去年的評語不但說得太早,而且可能全錯,終審庭能否還可真正獨立裁決,不是有待驗證,而是已驗明不能。
外交部駐港特派專員粗暴干預香港的司法,用的手段十分技巧,外交部只是發信給憲制及內地事務局,但信件則經律政司的代表律師在終審法院當庭讀出。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出,香港的法庭無權審理國防與外交事務,事件應交人大釋法(若法官不同意外交部的觀點);終院與法官若狹義理解《基本法》的釋法要求,對法治及香港的穩定並無好處。後一句明明白白就是一項赤裸裸的恐嚇。
第三封致終院的恐嚇信,外交部所持的理由有五大點:包括若香港採用「有限外交豁免權」,是不符香港特區地位、國家外交立場受質疑、損害受影響國家友好關係、中國海外財產安全受威脅、妨礙發展中窮國減債等等。
筆者請大家想一想,這五點與法庭只應依法斷案的基本原則,根本風馬牛不相及。這五點都是政治考慮、行政考慮,而中國外交部是行政機構,中國政府從來欠缺認真的法治精神,行政干預司法是慣性,外交部拿着國防與外交是中央權力的令箭,自以為有理有權,以釋法為要脅粗暴干預恐嚇香港的終審法院,這還不是香港司法制度的核事故?
官方涉嫌妨礙司法
筆者在本欄談論法律多年,一直堅持重要原則,就是不會直接評論正在審理中案件的案情,一來這是妨礙司法公正,二來也是尊重法官斷案的獨立性;最「盡」的做法,亦只應在法理上討論相關的問題。外交部就算對上訴庭的判決有意見,只應組織學者在法理上討論,而不是經政府給終審庭寫信,以政治理由施壓。
對於本案(剛果案)應採用絕對的、還是限制的外交豁免權,筆者也有興趣分析討論,但前提是政府與法庭要一視同仁。律政司或是起訴一方的代表律師,應先在終審庭讀出這篇文章。筆者在這裏也公開呼籲,各界關心香港法治獨立的有識之士,也應該認真評論事件,並將評論直接寄給終審庭,轉交控辯雙方代表律師,他們亦有責任在法庭之內讀出信件。
這樣一來,似乎是人人都在指點終院五大法官如何斷案,不禮貌,也不適當吧?但為何外交部就有特權這樣做?而且直接經政府律師在三級法庭這樣做?是否只許官方妨礙司法獨立,不准民間發表意見?這又是哪一門子的司法獨立?筆者在這裏呼籲一人一信運動,只是維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神聖原則,不是在開玩笑。
上訴庭判起訴一方勝訴的主要依據,是中國也簽了《聯合國國家司法管轄豁免權及財產國際公約》,承認並追隨國際上行使有限制國家主權豁免的做法,只是公約尚未實施而已(簡而言之,是在商易交往中再沒有外交豁免)。
英國的終審庭曾經讚賞公約是「展示了國際新思維」,可見其重要性。我們中國的外交部官員本來是最現代、最有國際視野的官員,可惜一涉及權力,還是回到小農思維的野蠻與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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