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財經新聞
2009年8月17日
文字力量
叛逆者路平
林沛理
台北縣長周錫瑋帶領「朱宗慶打擊樂團」來港獻藝,在電視上看到路平身穿一條超短的迷你裙,以光華文化中心主任的身份,跟周錫瑋和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等人,一起做當晚音樂會的主禮嘉賓。
在一個大多數時候仍然由男性當家作主的社會,身居要職的女人要得到重視和認同,必須時刻提高警覺,從身體語言到衣着談吐,以至一個坐下來的姿勢、一個拋出去的眼神,都要力求避免發出錯誤信息,給男人有機會以色迷迷的眼光看成是性對象(sex object)。按照這樣的標準,高於膝蓋一吋以上的裙子即屬太短。路平當天可以說是超越了警戒線,令人愴然暗驚。
這一點,一向對穿衣之道甚有研究的路平當然心裏有數。正因為路平知道什麼是「dress for success」,她才可以把這項設計出來給女性遵守的潛規則顛覆得那麼徹底。在這個意義上,那條短短的裙是一篇長長的聲明,慷慨激昂地陳述了路平對父權社會的偽善、雙重標準,以及強加於女性身上的種種限制和定義的憤懣。它令你想到:為何女性會在電影電視節目和選美等場合被鼓勵,甚至被勒令用身體去取悅男性,卻要在另外一些場合把自己像糭子那樣包裹起來?她們的身體究竟是屬於她們自己,還是給男人凝視和享用?
不要讓路平的氣若游絲和弱不禁風誤導,她其實是個義憤填膺、義無反顧,更不會輕易被嚇怕和打倒的越界者(transgressor)。法國哲學家巴塔耶(Georges Bataille)說過,在一個無時無刻都要我們規行矩步的社會,個人要對抗常規化陷阱和奪回自由和自主(sovereignty),便不得不在日常生活之中「違規犯禁」(transgression)。巴塔耶強調,雖說禁忌的存在就是要給人打破 (taboos exist to be broken)─這所以社會禁止殺人卻又縱容戰爭─但犯禁者難免受到社會的懲罰。
對此路平想必知之甚詳。她最新的文集《香港已成往事》收錄了一篇最初發表於《亞洲週刊》、一度令路平成為眾矢之的〈浪漫不浪漫?〉。在這篇堪稱驚世駭俗的文章裏,路平手起刀落,將(當時)八十二歲的楊振寧與二十八歲的翁帆的「幸福婚姻」解剖得血肉橫飛。你未必會同意她的觀點,但無法不承認她有勇氣表達她認為正確的觀點;而這種「courage of one's conviction」正是今日評論人所最缺乏的。
誠然,今日罵曾蔭權的人何其多也,因為罵曾蔭權不僅是政治正確的打落水狗,並且擔保不會遭到還擊甚至報復;但誰會像路平那樣視權威為無物,直呼楊振寧為「得過諾貝爾獎的老科學家」;在討論他與翁帆婚姻的語境裏,用上「那隻無能的老獸」如此亢龍無悔的措詞;最後又作出如此既難堪又動人的想像:「當楊振寧碰到翁帆,老年的孤獨碰到青春的孤獨,加起來,說不定正好是小說家馬奎茲的題目:一百年的孤獨。路平這種寫評論的「無畏無懼」(fearlessness)有時會變成一種「無情無義」(ruthlessness),但與其說這是路平的錯失,倒不如說是評論的原罪(original sin)。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